当前位置: 首页 > 高中

上海高中招生政策,上海民办高中排名及学费

  • 高中
  • 2024-04-25

上海高中招生政策?.那么,上海高中招生政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高中学费价目表

说的简单点- -
零志愿就是你志愿表上的第一个录取志愿 可以不填
零志愿只能填外区市重点或委属市重点 (委属市重点指的就是四大名校和上师大附中)
一般说好的市重点零志愿分数会很高,往往要比那个市重点在它本区的一志愿分数线要来的高但有些差点的外区市重点可能会出现填报冷门,就是全区填报的人太少 这样分数线会很低 甚至会有可能只要填了就能进
零志愿从意义上和一到十五志愿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录取时 第一看你的零志愿 只有当你零志愿没有考进 才看你后面的名额分配如果名额分配也没中 才看你的一到十五志愿。
零志愿就是只能填外区市重点和四大名校的志愿,录取与否看你的中考分数是否到达了分数线。但是若零志愿填了较差的学校,而中考发挥不错,被零志愿录取后 即使你的分数超过了更好的一志愿高中分数线,那也只能进外区的差学校。(不过零志愿往往都是市重点,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中招录取顺序是:
推优自荐如果没中则零志愿没中则名额分配再没中则一志愿二志愿 三志愿......
如果到哪个环节中了,分数线到了 则后面填的志愿就作废了 不看下去了。
如果是实力较强的考生,或者不准备去外区的考生,零志愿填的是本区的四大名校 如杨浦填复旦附中 徐汇 填上海中学 浦东填华二宝山杨浦填交大
然而 比如教学实力强大的区 比如杨浦区 由于控江的实力往往要超过复兴 南模等 而一般情况下 复兴 南模 大同的零志愿分数线又要比控江的一到十五分数线来的高,所以往往在教学实力强的区县,最好不要去填写外区市重点,推荐填名校。 所谓教学实力强的区 再比如有建平的浦东......
零志愿可以不填但填了 就要慎重考虑

上海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

(一)201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后方为有效。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须填报在《201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 零志愿(1个志愿)。 2. 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二)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在截止时间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 各区(县)及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等信息,考生可根据分配到本校的名额,自主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跨区(县)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上海户籍返沪考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5.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县)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6. 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7.市、区(县)招考机构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区(县)招考机构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结束。 8.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提前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与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工作同步进行。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2024年考高中有什么新政策

上海异地中考高考政策是在不断的收紧,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上海在不断的控制人口总量,放开暂时是不可能的,现在是把外地人往居住证的口子里赶,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海市居住证》登记所在区县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2.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逐步过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到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逐步过渡到3年)的,可参加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上海招收外地人的技校

2010年的  考试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每门150分, 物理90化学60一张试卷总分150 , 体育30, 所有总分630

据了解,2010年的   今年本市将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这就是说,初中毕业生表现优秀的,可以被学校推荐,通过公示等程序后被相关高中预先录取。假如没有被学校推荐,初中毕业生还可以自我推荐,再由希望进入的高中学校来决定。

据了解,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占学校招生计划的30%和10%。各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0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名额应事先公示。毕业学年获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同时,考生在自荐和推荐中只可选其一。自荐和推荐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不过,推荐和自荐生被确定,并不等于就被录取,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而且考试成绩要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招生将和中职航空服务类、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合并为提前招生一个批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推荐生除外)。

政策解读

优秀生推荐,历来是中招的一项重要措施。这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鼓励拔尖、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尽管受到推荐的学生数量并不多,但通过这个过程,对整体提高学生的素质,提升办学水平会产生积极的意义。另外,自荐生的出现,也有利于一批具有特长的学生进入理想的高中,为高中的特色办学带来更合适的生源。这也是对学生个性发展的一种激励。

特别提醒

虽然实行的是推荐自荐“二选一”的政策,为的是推荐生与自荐生不再“撞车”,但是年年出现的“赶场”面试依然还是存在的,所以考生要尽量安排好时间,避免匆忙离场,影响正常发挥。参加自荐的学生,应当对自荐的材料有选择地进行准备,尽量提供能证明你的实力且让录取高中满意的材料。材料的准备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制作得越高级越好,而是要简单明了,突出重点。

新视点二名额分配

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减缓初中入学的“择校热”,本市将继续推行并扩大“名额分配”招生比例,计划由去年学校招生计划的12%增加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除外)的15%。此外,本市还将继续执行“零志愿”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零志愿”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按高分到低分1:1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和去年相同,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5%。

进入“名额分配”名单的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该校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择优录取。对优质高中招生实施部分“名额分配”,客观上为初中办学注入了活力。专家认为,今年份额提高到15%,体现出教育越来越趋向公平,对义务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会带来长远效应,也会对一些家长的“择校”惯性有所纠正。由于公办初中生源执行就近入学原则,因而没有选择余地。

因此平均分配15%优质高中招生份额的办法,能使按照政府规定求学的学生得到应有“待遇”。而对孩子成绩较好,又希望“择校”的一些家长来说,这15%的招生名额,是一个影响选择的重要因素。

更多上海中考信息资源请访问:上海中考网

-

2024年初中招生政策

上海外省市学生报名户口条件:(针对在上海就读的初三应届生)1 常住户籍2 蓝印户口3 居住证(引进人才)4 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和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5 父母一方原属或现属本市常住户籍者(含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子女)6 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子女7 在沪台胞子女、港澳特别行政区学生、华侨及华侨子女8 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
1.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蓝印户口”所在区(县)报考。
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蓝印户口”所在区(县)报考。
正在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考生须提交市公安局出具的《上海市公安局户口类审批办事回执单》。
2.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和考试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子女,为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如在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和考试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在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3.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4.非本市户籍、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含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考生)。
5.属在沪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华侨或华侨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报考。
二、有关说明
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方可被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录取时身份与报考身份必须一致。
3.凡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
4.凡属本文第一款第(二)条规定的非本市户籍报考对象中的第2、3、4类考生,其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生源”有关办法处理。高考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5.凡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考生或属在沪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华侨或华侨子女的考生,高考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看一下 这些对你们很有帮助 如果你在上海买了房子 应该会有蓝印户口 那么可以就读或者你说的居住证 是引进人才类的 例如父母的学历是本科以上等

以上就是上海高中招生政策的全部内容, ..。

猜你喜欢